生态环境部:生产口罩等防疫物资企业,除举报核实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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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印发实施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在3月10日生态环境部网上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介绍,这一指导意见着力统筹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两个清单”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方面,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司长刘志全介绍,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主要内容是实施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主要涉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这类项目大多数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可控,并且也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等。据估算,采取以上措施后,将有约1/3的登记表类项目不需要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这类项目主要涉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同时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环保措施比较成熟、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可以简化审批流程,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投产和运行。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要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动态更新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并形成台账,及时协调调度,做好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特别是今年把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纳入台账,生猪规模化养殖有上千个项目已纳入台账,目前还在进一步汇集各部委、各地方需求,完善台账。第二个服务是加强指导,推动建设单位优化生产工艺和生态环保设施措施,把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第三个服务是创新环评管理方式,公开环境基础数据,优化管理流程,实行不见面审批。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基层也实现了在线审批。
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方面,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企业受到一些影响,有的出现一定实际困难。执法正面清单就是向社会发出明确的信号,希望企业能认真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将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绿色发展。清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原则上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分为五大类,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这些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是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主要是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三是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四是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