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得脱?车主拒缴200元罚款,交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 • 2025-12-04 22:31:52
行政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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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数额大多较小,但车主们也应当把按时交通违章罚款放在心上,不能想拖就拖,迟迟不予缴纳,但近年来,交通违法行为日益增多,违法车主拖延缴纳、拒绝缴纳罚款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红星新闻记者近日获悉,12月4日,邛崃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一起因车主不履行行政处罚,交警大队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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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18年4月9日,因一次交通违法行为,车主洪某被邛崃市交警大队处以200元的罚款。照理来说,200元应该很快就能被缴纳,可半年时间过去了,洪某既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主动交纳罚款。

10月19日,始终未等到洪某主动缴纳罚款的交警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通知被执行人洪某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200元及滞纳金200元。可面对催告书,洪某依然不为所动,直到11月底,仍旧拒不缴纳罚款及滞纳金。

随后,交警大队向邛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4日,邛崃法院向邛崃市交警大队出具了2018(川)0183行审5号受理通知书,据邛崃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正式受理的邛崃市首例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而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12月5日,邛崃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听证。

在听证会上,承办法官、人民陪审员对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对洪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释明,洪某当庭表示已经知晓其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将配合交警大队工作,尽快交纳罚款,今后一定文明行车。

法官提醒,因交通违法所产生的罚款,违法车主应当在规定时间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指定的方式缴纳。逾期仍未缴纳,交警部门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陈柳行

编辑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