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女子不满违规停车被罚 指使侄儿发微博辱骂交警再挨罚

时间 • 2025-12-22 04:55:27
处罚
乐山
某某
违法
指使

在违规停车被处罚后,竟然指使他人在微博发帖辱骂交警,最终又受到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5月10日,乐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通报了这起行政处罚案。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4月26日,乐山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网民“大拉嘿”在新浪微博发布“峨边交警队养了一条穿制服的狗”“拿钱去埋你父母儿女”“不得好死”等侮辱性的贴文,此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后,峨边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帖系乐山市沙湾人阳某某(女,49岁)指使其未成年侄儿发布。

原来,4月22日15时许,阳某某违规将其驾驶的川LPZXXX两轮摩托车,停放在峨边沙坪镇东风新城中国银行外公路边后,被峨边交警大队民警队发现,给予违法停车处罚。

4月25日,阳某某因对交警大队处罚不满,于当日20时39分指使其侄儿田某(男,15岁)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上述辱骂峨边交警大队的博文。对于故意在网上发帖侮辱警察的违法事实,阳某某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峨边县公安局沙坪派出所对阳某某处罚200元。

乐山网警提醒,维护网络环境清朗和谐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网络无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切勿逞一时之快而做出违法之举。

成都商报客户记者顾爱刚

编辑敬玲燕